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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汉语文翻译研究中心2014年度招标课题申报指南
2016-05-0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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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完成建设规划和研究目标,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要求,我研究中心秉持“公开竞争、公开招标、择优立项”的原则面向社会招标2014年度课题,现就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的研究领域

本研究中心设置三个研究方向,分别是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翻译教学研究和现代翻译技术研究,申报人根据本中心的研究方向和以下研究范围,可以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课题,在进行课题论证和设计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申报。

本年度招标课题研究领域:

(1) 维汉翻译研究;(2)汉维对比研究;(3)文献翻译研究;(4)术语翻译规范化研究;(5)翻译教学研究; (6)语体翻译研究; (7) 民汉名著的互译研究; (8)翻译语料库开发研究;(9)面向机器翻译的各类语言研究。

二、拟资助课题数量及资助金额

拟资助三个类别的6项课题,资助总额为40万元。其中:

(1)重大项目1项,每项资助金额为16万元,资助金额总计16万元。

(2)重点项目1项,每项资助金额为8万元,资助金额总计8万元;

(3)一般项目4项,每项资助金额为4万元,资助金额总计16万元;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请者必须是高等院校、科研部门、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的能力,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能保证足够的时间并担任实质性的科研工作。

(2)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目前承担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在研项目的人员不得再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已获国家、省、部、市科技部门立项资助的,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每人作为成员至多可从事两个项目的研究。课题组人数不得少于4人,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并进行科学分工,能够通力协作,如期完成科研项目。

(4)各类项目执行周期均为两年(2014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

四、结题要求:

(1)各类课题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软件、咨询报告等。

(2)申请重大项目者结题时,需发表《新疆大学2011版学术期刊目录》中四区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三篇(或论文两篇和专著一部)。

(3)申请重点项目者结题时,需发表《新疆大学2011版学术期刊目录》中四区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两篇(或论文一篇和专著一部)。

(4)申请一般项目者结题时,需发表《新疆大学2011版学术期刊目录》中四区以上论文一篇和一般刊物论文一篇。

五、申报办法

(1)课题申报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6月20日。申请人须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提交完整的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并将电子版寄至fanyixj@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本中心于6月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于7月10日前公布立项课题。批准立项的课题应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不能按协议要求结题者将追缴所拨经费。

3、申报联系人:地址:新疆大学科技楼601办公室;网址:http://202.201.252.218/fanyi

新疆民汉语文翻译研究中心

2014年5月20日

附件:新疆民汉语文翻译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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